綿陽新聞網訊 隨著開學季到來,租房市場迎來旺季。租房過程中,不僅要找條件合適的好房,還要有防范意識。近日,涪城區人民法院就對外公布了一起和租房有關的詐騙案,男子趙某通過虛構房屋中介身份,利用精心設計的騙局騙取多人錢財,最終被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張女士是一名外地人,打算在綿陽租住一套房。在網上一番尋找后,她認識了自稱綿陽某房產經紀公司中介人員的趙某。“我剛好有一套房空著的,環境好,價格實惠,不過得一次性支付一年的房租。”在趙某熱情的介紹下,張女士相中了這套房屋并很快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按照月租金900元的價格向趙某交納了一年房租以及押金、中介費,共計12450元。
租房后不到半年,張女士收到了趙某發來的信息,趙某稱自己著急用錢,愿意將月租金下調至300元。想到后期需要長住,張女士又續交了4500元。
幾個月后,一名自稱房東的人找到張女士,張女士這才明白,原來這套房并不在趙某名下,而是趙某以1200元一個月的價格從別人手中租下,再二次轉租給自己的。張女士隨即報警。
經查,三臺人趙某因暫時無業手中拮據,多次虛構有房屋出租并與他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以收取房屋租金、押金、定金、中介費、物業費等費用為由,騙取他人錢財。隨著法庭的調查,趙某的各類“套路”也逐漸浮出水面:
套路一
虛構長期租賃權的“低價陷阱”。趙某以月租金1100元的價格承租了他人位于涪城區某大廈的房屋,在房屋到期前一個月,虛構該房屋有長期租賃權的事實,以月租金800元的低價與樊某簽訂一年的房屋租賃合同,騙取房屋租金、押金、物業費等費用共計1.1萬余元。
套路二
日租變“長租”的連環騙局。趙某以日租的方式租賃數房屋后,通過冒充房東、房東的親屬、中介、民宿老板等與他人簽訂長期房屋租賃協議,騙取9名被害人房租、押金等費用共5.4萬余元。
套路三
虛構合同、租賃權。趙某虛構有權出租涪城區某小區一套房屋的事實,先后與5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以收取房屋租金、定金、押金等費用為由,騙取被害人共計1.1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有房出租冒充房東或房屋中介與被害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手段,以收取房屋租金、押金為由騙取他人財產數萬元的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構成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同時責令退賠所有被害人相關損失。(吳倩 記者 鄧勇)
編輯:郭成